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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利好!
来源:本站 作者:管理员 更新时间:2018-03-22 10:00 点击:1466

 

外地律师进京执业可落户了!

 

       “律师事务所”被纳入了可以办理人才引进的机构范畴,《办法》第五条第(三)项规定,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、金融机构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审计师事务所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,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(机构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20倍,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15倍)”的人员可办理人才引进。

      也就是说,符合本《办法》规定条件在京执业的外地律师(俗称“北漂律师”)有望落户北京了!这是继律师事务所可以为聘用的外地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北京市《工作居住证》之后的又一行业利好政策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