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西方情人节,为了突出浪漫气息,不少男士都想选在情人节这一天向女方表示爱的程度,赠送女友十分贵重的礼物,有些人出手越来越大方,送珠宝、送车子,甚至买个房子房产证都写情人的名字。
但是,万一以后双方掰了,这情人间的“豪赠”又该怎么算?提出分手时,男方能找女方要回赠送的礼物吗?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192条规定,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:
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;
(二)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;
(三)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,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而礼物属无偿赠与,分手时无权收回。恋人间互赠礼物是为了表达情意,属一般赠与行为,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无偿取得财物所有权的行为。若赠与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该赠予有效,且不属于可撤销的情形。
男女恋爱期间,经常会赠与一些礼物,如服装、饰品、手机等物品,而且还会因日常生活消费而支出费用,如外出吃饭、旅游等。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,均应视为赠与。一旦双方终止恋爱关系,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。
法律小贴士
如果要进行大额财产赠与,如赠与房屋、汽车等,可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以约定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属,或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。如没到谈婚论嫁的程度,应谨慎对待赠与行为。
北京桂润律师事务所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9号
富尔大厦1001室
邮编:100020
电话:010—65598668 13611011458
E-mail:gangmingliu@hotmail.com
网址:www.guirun.com.cn
微信公众号:guirunlvshi
桂润公众号 个人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