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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佛系”律师如是说
来源:本站 作者:管理员 更新时间:2017-12-15 10:00 点击:1887

 

本文作者:程阳,法学硕士。

北京桂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执行主任。

业务领域:公司治理、企业收(并)购、资本市场法律业务。

 

近日,朋友圈里突然冒出各种版本的“佛系¥%#@&……“粗略看了一下文章的内容和观点,虽然有些存疑,但是能让我佛受到众生关注,也是一件随喜赞叹之事。

作为1998年皈依,2012年茹素,每日21遍楞严咒,经常游走于佛教道场的资浅“佛系律师“,做不到像高僧大德般弘法利生,那就发篇小文与大家分享下咱们佛祖的大智慧吧。

“四法印”与佛教徒

 

就像法律有诸多基本原则一样,佛法有着更深更高层次的原则。“四法印”就是佛法的基本原则,它们是:

诸行无常
诸法无我
有漏皆苦
涅槃寂静

诸行无常:万世万物所有的一切都在随时随刻变化中,没有一个永恒的存在。

诸法无我:“我”并非永恒存在,从人的头发到脚趾,从人的心脏到各个器官,没有一个实体是永恒的存在,没有一个实体可以完全代表“我”。

有漏皆苦:只要你活在这个世上,不管做任何事,结果大部分都是苦的。你们可以想想是不是?即使有乐,也很短暂,而且就是因为“乐”,才使“苦”显得更多,更长。人们为了一己私利所播种的一切都叫有漏的福报,所有为求名色财食睡等付出的努力,都会变成苦难的来源。

寂静涅槃:通过闻思修佛法可以灭掉所有苦难的源头,让我们能够达到涅槃,也就是没有痛苦的解脱境界。破除烦恼,从轮回中获得解脱,就叫涅槃;凡人的死亡是从今生的苦难中结束,延续到下一世的苦难中,而佛陀是从苦难中彻底解脱出来,得到一个永恒不再受苦的境界。超越一切,舍离一切,无执着于一切,包括涅槃这一概念本身也要被超越。

不管你是否皈依三宝,是否自认或自诩为佛教徒,只要你认可释尊所讲的“四法印”,你就是“佛系”!

“佛系”律师的随缘与战斗力

 

看到的一篇对比普通律师和“佛系”律师的文章,把我们“佛系”律师说成为了一切随缘,毫无战斗力可言。非也,非也。君不见《佛说二十四章经》里“夫为道者,譬如一人与万人战。挂铠出门,意或怯弱,或半路而退,或格斗而死,或得胜而还。沙门学道,应当坚持其心,精进勇锐,不畏前境。破灭众魔,而得道果。”这种勇猛无畏的气势,正是我们“佛系”对待困难,对待案件的常态。当然,如果我们认为不正义、不正当的案件,可以选择不接。但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乃世间法的原则,佛法本就高于世间法,我们又怎会怠于履行职责呢?

至于“随缘”,我们确实应当在结果上“随缘”,但不代表在过程中不努力。虽然“佛系”律师深信因果,但既然在世间,还是要行世间法,不负自己的使命。

“佛系”律师的正义感

 

《大般涅槃经》云“末法菩萨摩诃萨多应以刀仗来护持正法”。当然,不论律师还是普通人,动刀动枪的都不合法,但这正说出了我们“佛系”律师的正义感与捍卫正法的决心。在世间,这正法就是我们国家的宪法和各个部门法及法规。而依法治国的本质就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、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,否定人治,确立法大于人、法高于权的原则。这不就是六祖慧能说的“佛法在世间,不离世间觉,离世觅菩提,恰如求兔角 ”吗?

以上,是我作为一名“佛系”律师,看到在朋友圈中刷屏的“佛系¥%#@&……”而在脑中闪过的念想,写出来与大家分享。说实话,顶着“佛系”的title,实在有些不安,毕竟修行太浅。不过,仓央嘉措的诗《问佛》给了我希望。

我问佛∶如何才能如你般睿智?

佛曰∶佛是过来人,人是未来佛, 我也曾如你般天真。